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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南溪区锦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1-01-31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国环评规评(2017)4号、《关于继续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噪声和固废)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发(2018)26号,现将宜宾市南溪区锦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锦城商混扩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月31日-2021年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势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竣工保护验收报告如下:锦城商混扩能技改项目验收报告(含三同时).pdf.pdf锦城商混验收专家意见.pdf.pdf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pdf专家签到表.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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